公共场所应以“不刷脸为原则、刷脸为例外”

人民邮电报 史洪举
可以说,信息社会,个人的面部信息算得上宝贵的财富和必须捍卫的权利。在到处都是“刷脸”设备,随时随地可以“刷脸”,人们随时可能被“刷脸”的情况下,不得强制人们人脸识别的常识必须一再重申,并提醒每个公民妥善维护自己的“刷脸”权利,理直气壮地向随意“刷脸”说不。

近日,有西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反映称,其所在小区更换门禁系统导致业主不便。该网友留言称,恒大国际城小区换新小区门禁系统,要求业主登记注册,系统需录入人脸识别及个人身份证号码、户籍信息等多项个人信息。该业主问,小区物业是否有权利要求业主必须录入人脸及其他个人信息。1月9日,未央区政府回复称,物业在使用门禁系统时须征得业主同意,不能强制要求业主录入人脸信息。如果业主不同意使用新的门禁系统,物业须提供其他合理的验证方式(密码、门禁钥匙等)。

毫无疑问,当前已进入刷脸时代,购物时“刷脸”支付,用手机时“刷脸”解锁,进小区时“刷脸”开门。越来越多的事情可以通过“刷脸”解决。但人脸识别带来便利的同时,也面临技术被滥用、信息被泄露的巨大风险。业主的追问和反映足以证明其具有足够的权利意识和警惕意识。这也说明,人脸识别不得强制的常识需要一再重申。同时势必对人脸识别领域严加规范,保障每个人享有“不刷脸”的权利。否则,越先进的技术越有可能给人们带来麻烦甚至“灾难”。

媒体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有九成以上受访者都使用过人脸识别,不过有六成受访者认为人脸识别技术有滥用趋势,还有三成受访者表示,已经因为人脸信息泄露、滥用而遭受隐私或财产损失。经调查发现,在某些网络交易平台上,只要花2元钱就能买到上千张人脸照片,而5000多张人脸照片标价还不到10元。

很多人担心“人家直接一扫你的脸你的钱就被支付出去了,所以你这个脸天天走在路上,这不就是一个行走的密码吗”,这样的担心并非没有道理。因为在人脸识别近乎泛滥的情况下,一旦人脸信息丢失,或者数据库泄密,就可能给人们带来较大风险。当人们使用密码支付时,持有银行卡或手机这一介质,且密码可以更改或变换。手机丢失后可以通过挂失等方式更换密码,通过相关操作让丢失手机中的APP无法登录,进而确保安全。

面部信息等生物信息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更改性,其一旦泄露就处于不可逆转的暴露状态,不可能再恢复到保密状态。故“行走的密码”自然容易导致个人资金及相关信息被窃取,甚至出现被他人“刷脸”进入小区、房间等危及人身安全的极端事件。特别是,当随便一个小区或经营者都能随意通过“刷脸”方式收集面部信息时,面部信息的安全性必然受到威胁。因为,一些机构有收集人脸信息的“能力”和冲动,却没有妥善保管这些信息的能力,甚至不排除刻意出售人脸信息牟利。

因而,互联网时代不能为了便利而牺牲人们的安全,必须确保人们享有“不刷脸”的权利,并禁止强制推广人脸识别或变相强制人们使用人脸识别。如2024年12月,上海开展的个人信息权益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中就明确提出,公共场所应以“不刷脸为原则、刷脸为例外”,并明确了三大原则为“公共安全所必须”“有法律依据”“做到单独告知”。

可以说,信息社会,个人的面部信息算得上宝贵的财富和必须捍卫的权利。在到处都是“刷脸”设备,随时随地可以“刷脸”,人们随时可能被“刷脸”的情况下,不得强制人们人脸识别的常识必须一再重申,并提醒每个公民妥善维护自己的“刷脸”权利,理直气壮地向随意“刷脸”说不。执法机关势必要加大强化执法力度,加强对各个行业、各个场所的执法检查,对擅自要求人们“刷脸”,以及未尽到提示义务开启“刷脸”功能的行为予以纠正和处罚,进而充分保护每个人享有“不刷脸”的权利。 (史洪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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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高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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