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密码安全
2019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密码法》旨在规范密码应用和管理,促进密码事业发展,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提升密码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是我国密码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同《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网络安全法》等一道,共同组成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构筑起维护国家安全的法治防线。
密码是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核心技术和基础支撑,是国家重要战略资源。密码工作是党和国家的一项特殊重要工作,直接关系国家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国防安全和信息安全,在我国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密码法》界定的密码,是指采用特定变换的方法对信息等进行加密保护、安全认证的技术、产品和服务。其主要功能包括加密保护和安全认证。
《密码法》规定国家对密码实行分类管理,按照保护信息的种类,可以将密码分为核心密码、普通密码和商用密码。其中,核心密码、普通密码属于国家秘密,密码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对核心密码、普通密码实行严格统一管理;商用密码用于保护不属于国家秘密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使用商用密码保护网络与信息安全。
《密码法》规定密码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密码工作的领导。中央密码工作领导机构对全国密码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制定国家密码工作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国家密码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推进国家密码法治建设。
密码工作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创新发展、服务大局,依法管理、保障安全的原则。国家密码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密码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密码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密码管理工作。国家机关和涉及密码工作的单位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本机关、本单位或者本系统的密码工作。
《密码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窃取他人加密保护的信息或者非法侵入他人的密码保障系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密码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等违法犯罪活动。在有线、无线通信中传递的国家秘密信息,以及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信息系统,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使用核心密码、普通密码进行加密保护、安全认证。
《密码法》的颁布实施,有力促进了密码技术进步、产业发展和规范应用,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近年来,国家安全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发现并破获了一些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企图对我密码安全造成危害的典型案件。新征程上,国家安全机关将与有关部门一道,坚决维护网络和信息安全,促进密码事业发展,依法打击各类利用密码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广大人民群众一旦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可疑情况,应及时拨打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网络举报平台(www.12339.gov.cn)、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举报受理渠道或直接向当地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