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法》施行七周年,保障工业网络安全体系建设
2016年11月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下简称《网络安全法》),并明确自2017年6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七年光阴荏苒,这部法律不仅为我国网络安全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更在工业领域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七年守护工业安全稳固前行
《网络安全法》自正式实施起七年以来,为国家各行业网络安全建设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建设指引方向,明确了网络安全在企业发展中的核心保障作用,为企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也为工业企业进行网络安全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
从工业企业视角,建立完整的工业网络安全保障体系需要从五个方面进行考虑:工业网络安全顶层规划设计、安全纵深防御体系建设、安全生产智能分析改造建设、安全监测运营体系建设、安全人员培训及能力提升。工业领域严格遵循《网络安全法》的要求,建立健全了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了网络安全技术防范,确保了工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在这七年里,我国工业网络安全体系不断完善,防范和应对网络安全威胁的能力显著提升。无论是在数据保护、系统安全还是应急响应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网络安全法》的引领和保障。
二、工业网络安全诸多挑战不容小觑
尽管我国工业网络安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面临的网络安全挑战依然严峻复杂。随着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的快速发展,工业系统的开放性和互联性不断增强,网络安全风险也随之增加。
01
网络安全监管合规要求多
网络安全监管要求越来越多,满足监管的难度越来越大。各类监管规范、管理要求、技术标准等数量庞大繁杂且需要在不同项目阶段进行贯彻执行,需要进行系统化管理。
02
网络安全威胁加剧
传统漏洞、弱口令、高危端口等安全问题及新生的勒索、挖矿、违规外联等未知威胁层出不穷,缺乏专业安全运营团队和常态化运营机制,导致现有安全防控能力难以抵御各类安全威胁。
03
数据安全保障体系不完善
●数据多层级、多统、多角色的使用、提取中存在数据泄露、数据资源滥用等风险,无法满足监管部门对数据安全的要求。
●数据开放共享扩大了数据访问的范围,在数据流转过程中,共享管理责任不明确、数据超范围共享、扩大数据暴露面等安全风险和隐患,将增加数据泄露风险。
●数据分类分级基础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无法有效支撑数据分类分级工作。
●数据在采集、存储、传输、处理、交换、销毁的数据生存周期中,存在功能性、可靠性、安全性、性能、易用性等风险。
构建综合防御体系保障工业网络安全
为了应对这些挑战,我们需要构建综合防御体系,全面提升工业网络安全防护能力。
1.构建安全防护体系实现安全运营
从运营管理、运营运行、运行技术三方面,构建具备一体化的分析识别、安全防护、监测评估、监测预警、主动防御、事件处置功能的态势感知体系,形成终端防护、边界隔离与威胁监测的安全方案,从而保障网络安全。
2.多规管理融合加强网络安全合规
基于网络安全责任制、等级保护、关基保护、密码应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监管要求,开展等保、密码、关保等多规测评,针对风险提出改进建议,帮助完成合规整改。
《网络安全法》已实施七周年,对工业网络安全具有重大意义。它不仅为我国工业网络安全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更在促进工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面对日益严峻的网络安全挑战,我们需要继续加强网络安全工作,构建综合防御体系,筑牢工业网络安全防线。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工业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