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丨数字政府建设“十标准”

国脉数字智库 潘毅刚
数字化公共服务将极大改变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提高普惠性。数字政府建设要进一步提高数字平台应用覆盖面和数字基础设施应用覆盖面,并不断提高数字服务获得与参与率的覆盖面。

近二三十年来,数字政府逐渐成为各国推动治理变革的重要手段。数字政府既是一次全方位、系统性、重塑性变革,又是推动经济社会全面数字化转型的新型政府运行模式。如何从碎片化、局部、封闭、传统的政务信息化加快向更加一体化、更加开放、更加协同、更加智慧的数字政府加快转变,构建以大数据驱动的政务新机制、新平台、新渠道,形成“用数据对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服务、用数据创新”的现代化治理模式,是“十四五”时期和未来政府改革的重要内容。

数字政府的关键词不是“数字”而是“政府”。要从十个维度判断数字政府是否达标。

标准一:是不是数据共享更广泛的开放政府。数据开放是政府实施数字化战略的关键。目前政务数据占据70%-80%全部数据,处于核心地位。“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人人可以通过网络不受限制地获得、再利用和再分配这些信息”,更好地满足公众需求,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效率,促进社会创新,带动经济增长。根据世界银行统计,已有超过250个各级政府实施了“开放数据行动计划”。

标准二:是不是办事办公更便捷的掌上政府。当前数字化趋势最重要的一个特点是移动化、平台化,政府即平台。政府数字化升级的快慢,取决于政府数字化平台解决了多少具体问题。当前数字平台数量多、部门平台不互通,平台上只能解决少数问题。强化“数字政府即平台”理念,实现“掌上办事”和“掌上办公”是努力方向。

标准三:是不是决策管理更科学的有效政府。这是一场管理革命,将推动政府“从拍脑袋决策”转向“基于大数据的科学决策”。判定数字政府有无建成的重要判据之一,就是有没有改变长期以来“拍脑袋”决策、封闭式决策的方式,从数据思维出发,用数据决策。

标准四:是不是执法监管更透明的法治政府。数字政府建设将推动政府管理由封闭向开放转变,政府的权力运行将全面向社会和市场公开,通过全面整合和优化审批流程,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法治化,将强化群众参与、群众评价、群众监督,推动政务网上公开,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有序、公平透明。

标准五:是不是协作协同更高效的整体政府。多层次多条线政府结构带来的权力分散、职能交叉给企业和群众办事带来极大不便。数字政府建设要以客户(公众和企业)为导向,实现数据开放共享、服务流程再造,统一政府和部门、层级差别,让公众和企业从“有事分头找部门”变成“有事统一找政府”。

标准六:是不是服务覆盖更普惠的公共政府。数字化公共服务将极大改变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提高普惠性。数字政府建设要进一步提高数字平台应用覆盖面和数字基础设施应用覆盖面,并不断提高数字服务获得与参与率的覆盖面。

标准七:是不是服务体验更满意的效能政府。数字政府是让群众和企业服务体验更满意。如何从当前数字化初级阶段注重规模数量的提高转向注重质量效益的提高、由被动提供服务转向主动服务、由注重面上需求转向关注特殊需求,对政府服务精准度和执行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标准八:是不是城市治理更智能的智慧政府。智慧化城市治理取决于政府治理的智慧化程度。未来的智慧城市朝着物联化、互联化、智能化发展,但与政府数字化转型整体统一趋势不同,城市的智慧治理因城而异,不能千篇一律、生搬硬套。

标准九:是不是安全标准更可靠的诚信政府。数字政府发展不可阻挡、不可忽视的是获得如实体政府一样的长期信任。这就需要从安全、标准和信用来进一步夯实数字政府建设基础。

标准十:是不是治理体系更扁平的共治政府。数字政府建设将推动政府组织方式从传统等级科层制走向非中心化、扁平化网络型结构,治理方式从单一治理主体走向多主体协同共治。

数字政府是一次全方位、系统性、重塑性变革,又是推动经济社会全面数字化转型的新型政府运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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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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